“我買的是全實木家具嗎?商家可否將主框架、側板、背板等每個部分的材質和工藝都寫進合同?”實木家具愛好者郭先生希望通過家具合同的補充協議得到更多保障。
“能否對提貨日期給出更嚴謹的規定?紅木價格幾個月一變,有些消費者交了定金,幾個月或一兩年后才提貨,我們也沒轍,只能自己承擔市場風險。”某知名紅木家具品牌負責人也希望通過家具合同的附加條款保障自己。
“進口家具的說明大都是英、法、日文,唯獨沒有中文,買的是什么貨色只能靠銷售人員嘴上說,這種情況何時能夠改善?”
在家具買賣過程中,“一紙合同”是雙方唯一的保障。無論是國產家具還是進口家具,合同的適時補充與升級,不僅是對買賣雙方更深一層的保護與制約,也是行業進步與成熟的表現。
那么,家具買賣合同有無升級的必要?哪些地方需要升級?本期,《廣廈時代》對此進行了深入探訪。
知名品牌率先升級實木家具合同
“我買的是全實木家具嗎?”上周末,筆者走進百強國際家居館的百強實木家具展廳,將實木愛好者郭先生最關心的問題提給該品牌導購。導購表示,保證是100%實木家具,為了讓消費者放心購買,他們自己制作了“實木家具"肢解告知書",每件實木家具每個部分所用的原材料和制作工藝都會寫進告知書中。
例如,側板榆木條拼工藝;背板黑胡桃木齒接工藝。導購還告訴筆者,這份“告知書”也將作為附件,與正規合同釘在一起,為消費者提供更深層的保障。
有些品牌紅木家具合同已帶“保真證書”
“我買的紅木家具是否貨真價實?”上周,帶著這個問題,筆者也在各紅木家具門店中轉了一圈。在宣明典居紅木家具四季青橋店的展廳內,筆者發現,經由國家家具及室內環境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驗證并發放的“紫檀保真證書”和“紫檀保真號碼”已經悄然成為合同附件,又幫消費者把了一道關。
據該店店長魏小姐介紹,凡購買紫檀類家具的消費者,宣明典居都會在正規合同上附上“紫檀保真號碼”,該號碼每件家具只有一個,買家可以根據保真號到國家家具及室內環境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進行查證。
定制類家具涉及個性化細節 補充條款必不可少
伴隨中小戶型和零居室房型的熱銷,可將空間高效利用的“定制家具”火了。不過,在買到“合身”家具的同時,消費者也發現,定制家具牽扯諸多個性化設計細節,常規家具合同中對定制類產品幾乎無要求,這無疑令買賣關系藏了隱患。對此,一些專業定制家具品牌在附加條款和附加文件上進行了必要的補充。消費者路先生在飛美家具定制家具時發現,定制效果圖及說明、進口板材鑒定表和產品更改細則等都作為合同附件,在交款之時就由消費者保管。在后期送貨、安裝的時候,一切細節有圖為證,不會因為貨不對版而產生糾紛,這為買賣雙方提供了保障。對此,業內專家稱,尺寸、規格、顏色甚至造型都玩“針對”的定制家具,更應有詳細的合同作為保障。不過,不是所有的定制家具都能夠拿得出完善的補充條款和說明,消費者購買還需謹慎。
進口家具品牌 將為中國消費者增設“中文說明書”
進口家具怎么樣?買得糊里糊涂的狀況能否得到改觀?筆者發現,有些來自意大利或法國的進口品牌,已經著手專門為中國市場和消費者增設“中文說明書”。
人們還記得,幾年前進口化妝品長長的說明書中,英文、法文甚至日文、韓文都有,唯獨沒有中文說明,而近幾年大部分進口化妝品牌都增加了中文說明,進口服飾鐘表也曾經經歷類似變化。而作為生活耐用品的家具,中國消費者一直買得很糊涂,材質也好、工藝也好、保養常識也好,常常只能聽代理商導購人員的口頭說明。在達芬奇家居展廳,筆者了解到,進口家具都配備了簡單的中文說明,但據其相關負責人稱,這還不足以把家具的細節表達全面,因此,達芬奇已經與多個品牌多次協商,年底到貨的新一批進口家具,將帶著中文說明書來到中國市場。而這一變化,將改變進口家具中文說明欠缺的現狀,也為中國消費者提供了更加安全的購買保障。
家具合同升級 為消費者與商家提供深層保護
實木家具肢解告知書,紫檀保真證書和紫檀保真號碼,進口家具中文說明書,實際上,這些合同的附加條款和內容逐步成型并浮出水面,無疑是市場成熟的表現,它們將買賣雙方對于加深合同保障的訴求表露無遺。
雖然未用言語表達,但補充協議與合同附件,正陸續成為買賣雙方私下尋求法律深層保障的市場現狀,不動聲色地將家具合同升級一事搬上了臺面。對此,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邱寶昌直言,雖然目前的《北京市家具買賣合同》只是推薦性文本,不是法規,也無強制性,但制定該文本的部門同樣不能忽略其與時俱進的重要性。正如我國民事法修正案每隔幾年就會根據現狀進行修正一樣。如果家具買賣合同能夠以消費者與商家在實際操作中遇到的問題為根據,進行定期修改,無疑將為買賣雙方提供多重保護。
走訪中,某紅木家具品牌的導購抱怨,紅木價格幾個月一變,有些消費者交了定金,幾個月或一兩年后才提貨,我們也沒轍,只能自己承擔市場風險。該品牌店長也在無意間透露,商家如在附加條款中對提貨日期有明確規定,或寫明逾期提貨的賠償金額,許多消費者會覺得自己“被約束”,寧愿去別家買,這也是該問題遲遲未得到緩解的主因。
可見,如果合同不夠完善,商家也有被動的時候。邱寶昌稱,如何為買賣雙方都提供保障,是家具買賣合同需要升級的內容之一。因為合同是雙方的,不應只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而設,也該為維護商家利益而存在。
【背景】
家具合同五花八門 示范文本正在推行
目前國家并無強制性的家具合同文本,市場中各品牌或用自己定的合同,或用賣場統一合同。由于編訂合同的角色不同,每種合同的傾向性也不相同。
據了解,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2月17日發布了《北京市家具買賣合同》的示范文本,并于當年3月15日正式推行。該合同雖然僅屬于推薦性文本,但推行至今,無疑對北京市場中的家具買賣行為起到了極大的規范作用。到目前為止,藍景麗家家居廣場、城外誠家居廣場、閩龍陶瓷總部基地等家居賣場均已使用該合同;居然之家和紅星美凱龍也以該合同為依據,制定了更細致的合同文本;而眾多家具獨立店也放棄原本的自擬合同,改用該合同文本。
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科科長王平介紹,《北京市家具買賣合同》的內容是由專業人士在對家具行業進行充分了解后編訂的,主要為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令買賣雙方權責變得更加清晰,較為客觀公正。
【發現】
現行家具合同完整不完美 附加條款中可能藏貓膩
現在市場中普遍使用的《北京市家具買賣合同》是2009年3月15日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家具協會聯合制定的,這份合同屬于推薦、指導性質,并非強制合同。不過多數賣場和商家都使用由這份合同衍生的規范合同文本。
合同推行至今,已三年有余,經過市場實踐不難看出,目前的家具合同雖然對家具基本情況、質量標準、付款方式、交貨及驗收和違約責任等九項內容作出規范,但仍存在進步空間。藍景麗家家居廣場總經理尹勃表示,現有的家具合同基本算完整,但嚴格說來并不完美,有些細節部分消費者和商家仍需要通過補充協議和附件,來規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于買賣雙方都不具備專業的法律知識,因此這種做法存在一定風險。尹勃提醒消費者和商家,為避免引發不必要的糾紛,合同中盡量不要出現未填的空白項,如有不需填寫的部分應用斜線劃掉。而對于合同外的附加條款,消費者應該仔細閱讀后再簽字,商家也應嚴謹對待。
如今市場中的促銷此起彼伏,折扣力度也越來越大,這令“先交訂金定下折扣”的做法成了家常便飯。正因為如此,“交了訂金”與“退換貨”的關系成了大家關注的重點。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為消費者解疑,根據我國現行法規中的“訂金法則”,交付訂金的一方如違約,即喪失取回訂金的權利;而賣方如違約,要雙倍返還訂金。
【提示】
商家“免責條款” 早已失效 如若發現可以投訴
凡簽過合同的人都知道,類似于“商家具有最終解釋權”這樣的內容常常令人束手無策、投訴無門。對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科科長王平表示,國家工商總局早已出臺的規則明確指出,自2010年11月13日起,商家合同上的一切免責條款均失效,新合同中也決不能出現類似字句,否則將視為違法合同,這條規定同樣適用于家具行業。今后,消費者只要發現有相同字眼的合同或出現任何買賣糾紛均可進行投訴。
【建議】
口說無憑 附加條款和產品明細均應寫入合同
既然目前家具買賣合同仍處于完整而不完美的階段,那么消費者與商家之間的個性化供需要求,唯有以“補充協議”或“附加合同”的方式出現,以保障買賣雙方合法權益。
實際上,“口說無憑”的道理簡單易懂,但很多消費者在面對能說會道的導購時,常忽略“將口頭承諾寫進合同中”這一重要環節。家具與電器等規范商品不同,材質、尺寸、細節調整、送貨日期、安裝細則、售后服務等許多具體問題都需要買賣雙方經過詳細溝通后再予以執行,不能一概而論。因此,合同上標明與否就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科科長王平提醒消費者,任何與產品有關的附加要求,包括所購產品明細都必須讓商家寫進正式合同中,這樣出現問題才有據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