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在8月1日正式實施,新標準對紅木家具的術語、定義、產品命名、尺寸、標識、使用說明等方面作出規定。記者從“新國標”時代紅木家具行業發展論壇上了解到,由于《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對如何明示產品提出明確要求,因此不少紅木企業表示產品明示卡可由有關協會統一格式和制作,以規范經營,方便消費者在購買前了解了產品信息。
醞釀了兩年之久的《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還未正式發布之時,業內便對于“是否新增樹種”議論紛紛。參與起草該標準的元亨利董事長楊波表示,新標準不僅保護了紅木家具企業,從另一方面來講,規范產品明示卡、質量保證書則讓消費者在購物過程中更清楚明白。“在制定過程中,增加樹種是比較敏感的問題,如果今后所有的企業都做黃花梨、紫檀、紅酸枝,那很有可能因為資源問題,企業維持不了幾年,到那時傳統文化又如何延續下去?因此就會涉及到擴大樹種,但從公示開始,一些小型紅木企業,就開始鉆新標準的空子,因此讓我們在這方面也比較謹慎。”
在過去的紅木消費過程中,關于材質的糾紛所占比例最高。居然之家副總裁任成提到,幾年前曾有消費者投訴,合同里寫明的材質為紅酸枝的紅木家具,但使用了一段時間后發現,有些部分使用的是別的材料,但經營者卻表示,銷售的價格就是非全紅木的價格。由于沒有標準導致最終通過法律途徑進行協調。因此她認為,新標準統一和規范了概念、定義以及專業術語,避免企業在生產和經營過程中產生問題,對于完善流通行業的招商準入制度也能起到一定作用。
此次實施的新標準與紅木家具國家標準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對此中國林科院博士生導師姜笑梅解釋,紅木家具國家標準重點規范制定紅木家具的用材,新的標準是在原有標準基礎上起草的,兩個有聯系但是不矛盾,是相對又獨立的關系。
根據《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紅木家具質量明示卡應分為四部分,其中包含“產品分類、型號、規格、主要用材、涂飾工藝”等較多內容。友聯工藝家私北京區總經理潘海英建議將明示卡標準化,實現各企業統一。對此楊波也表示,如果各企業都有自己的明示卡,消費者在購物時也會感到很困惑。如果在卡片制作和填寫項目上實現全國統一,應該可以對規范紅木企業經營起到積極的作用。
與此同時,他還提到,目前在各大賣場中,紅木家具與其他家具通用一份銷售合同,很多條款根本不符合紅木產品,而各大賣場間的紅木家具合同也不相同,一家企業往往要面對幾十份制式不同的合同,因此希望出臺紅木家具行業統一的銷售合同。